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大三会计实习怎么安排
- 2、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否是违法的怎么规定
- 3、小学校长能兼任会计吗?
- 4、学校总务主任可以兼任会计吗?
- 5、会计和出纳可以一个人担当吗?为什么?具体说明?
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大三会计实习怎么安排
实习的学生每14天必须与指导教师(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兼任实习指导老师)联系1次,介绍实习的基本情况。实习期间应抓紧时间完善毕业论文,与指导老师通过电话、手机、e-mail等方式保持联系,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与监控,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,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会计专业学生实习总结1 实习情况概述 会计是一门注重实践的工作。因此,学校在我们最后一个学期安排我们进入实习岗位,了解会计的基础工作。我于2010年2月至2010年6月在山西四建集团第四分公司进行了近四个月的顶岗实习。
独特的专业设置学校立足生物科学,面向市场,现共开设22个专业,学校还将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。
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否是违法的怎么规定
1、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。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由不同的人担任。我国有着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,每一个公司也都有带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财务管理体系。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财务管理制度,都明文规定了“出纳”和“会计”的分工和责任,二者决不能轻易被混淆和僭越。
2、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。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。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由不同的人担任。我国《会计法》对此也规定,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。出纳是做货币资金核算、往来结算、工资核算、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。
3、会计兼任出纳违法的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的规定。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由不同的人担任。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、指使、强令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伪造、变造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,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。
4、法律分析:违法的。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由不同的人担任。由一人担任是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的。出纳是做货币资金核算、往来结算、工资核算、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。其工作要点在于:做好现金收付、银行存款核算,日常记账保证日清月结、保管现金、证券、相关印章。
5、法律分析:违法的。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由不同的人担任。由一人担任是违反《会计法》的。法律依据:《会计法》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。
6、会计兼职出纳违反了会计法。根据《会计法》的规定,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,原因如下: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,又管复核,容易作假,所以予以禁止。
小学校长能兼任会计吗?
不能,根据中国的教育法规定,小学校长不能兼任会计。校长是学校的教育行政负责人,主要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,师资管理、课程设置、学校建设等。会计工作是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,需要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技能。
不能。中心学校副校长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,会计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,两个职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是独立的,不能由同一人同时兼任。
建议不要。 以免责任分不清楚。术业有专攻。祝福你。
不能。一个企业中兼任的两个岗位是不可以有利益往来的,后勤副校长是需要和会计进行报销或者是领用物品的,有利益往来,所以后勤副校长不能兼会计岗位。
学校总务主任可以兼任会计吗?
同时兼任出纳和会计是不行的,《会计法》规定,出纳人员不得兼任(兼管)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。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,各司其职,互相配合,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。会计与出纳必须分离,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,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。
学校工勤编制在学校当财务还兼学校总务室副主任不可以。学校总务副主任不可以兼任学校财务,会计工作应由学校会计人员来承担。首先,学校总务副主任担任学校财务会有职权空缺的问题,这不利于学校总务部门的正常运作。所以学校工勤编制在学校当财务还兼学校总务室副主任不可以。
可以。很多学校的后勤部都是主任与会计人员,后勤人员一起办公的。
看学校大小。小学校一般会兼总务主任。主要职责:一是进行会计核算;二是实行会计监督;三是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;四是参与拟订经济计划、业务计划,考核、分析预算、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;五是办理其它会计事务。
不能 总务各项事务,对单位内的行政后勤工作的保障,主要负责公司后勤保障、车队管理、设施维护及维修、物品采购及发放、会议保障的实施机构。
会计和出纳可以一个人担当吗?为什么?具体说明?
当然,出纳人员不是完全不能记帐,只要所记的帐不是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、债务等直接与单位资金收支增减往来有关的帐目,可以承担一部分记帐工作的,如有些单位,出纳人员业务不多,兼记固定资产明细帐,这是可以的。
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,由不同的人担任。由一人担任是违反《会计法》的。根据《会计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。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。
他们是不相容的职务 就是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做出纳的不能做稽核,不能做费用类收入类账务。出纳就是平时的管钱的开发票的,钱都要通过出纳的管理,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。会计是做账的,什么总账,明细账之类。之所以分开简单的理解就是防止作弊,从中为自己牟取利益。
但出纳人员是不可以兼管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、收入、费用、债权、债务帐目登记方面的工作。财务和出纳是同一人,主要是小规模企业业务简单,财务机制都不健全,也会考虑综合成本,所以才会出现,其实可以采取外聘兼职会计,尽量避免会计和出纳由一个人负责。
就像楼上说的,任何单位会计和出纳都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。
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、账分设的原则,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,以便分清责任。